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6-13 13:34:3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域外民辦 普高再石家莊招生管理規(guī)定,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石家莊市教育局
關于《2021年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在石家莊市招生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穩(wěn)妥做好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維護招生工作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依據(jù)《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號)精神,結合石家莊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招生原則
1、市域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非經省教育廳批準不得在石家莊市招生,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石家莊市招生工作由石家莊市教育局統(tǒng)籌管理,規(guī)范秩序,保障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依據(jù)教育部、省教育廳“民辦高中以審批地范圍招生為主”有關要求,嚴格控制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數(shù)量,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招生計劃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30%以內。
2.嚴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我市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嚴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之間借對方名義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guī)辦理轉學;嚴禁市域外公辦普通高中參與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以公辦普通高中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市域外普通高中與社會培訓機構在我市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
3.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未按照本管理辦法招收的學生,我市不予確認,在我市有違規(guī)招生行為、不良招生記錄的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一律取消在我市招生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學校和家長自行承擔。
二、計劃確認
4.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計劃在石家莊市招生的學校須于6月13日前,由學校所在設區(qū)市教育局將招生計劃一次性致函石家莊市教育局。石家莊市教育局根據(jù)本市普通高中發(fā)展狀況、教育資源布局和初中畢業(yè)升學人數(shù),科學核定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石家莊市的招生計劃,書面回復學校所在設區(qū)市教育局并向社會公布。未向我市告知備案的,不得在我市招生。未經石家莊市教育局確認的招生計劃無效、招生結果無效。
5.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提交的招生計劃相關材料包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shù)、計劃在石家莊市招生計劃數(shù)、分地市招生計劃數(shù)。同時提交學校簡介、學校規(guī)模、在校生總人數(shù)、學費標準、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年檢合格證明、其他注意事項等。省級示范性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需同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各設區(qū)市教育局需提供一份本地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的招生計劃匯總表(含各學校名稱,招生計劃總數(shù),分地市招生計劃數(shù))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